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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人气: 发布于:2017-06-08 22:03
 
  •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吊篮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特制定以下规范要求。
  • 吊篮进入施工现场租赁单位基本规范要求
    1. 出租单位所租赁的吊篮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取得陕西省行业推荐证书。严禁使用不合格吊篮及自制吊篮产品。
    2. 出租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及工地监理单位提供证件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代码证、3)税务登记、4)陕西省行业确认证书、5)取得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高处作业吊篮告知登记、6)吊篮安拆工证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7)产品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安全绳、自锁器检验报告、8)编制吊篮施工方案、9)吊篮安全操作规程、10)吊篮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11)吊篮安装、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3. 租赁单位应派专业人员负责吊篮设备日常使用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并做好日常检修检查记录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4. 吊篮安装、拆卸前,吊篮出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制定吊篮安全应急预案,并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对安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 吊篮安装完成由出租单位自检合格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进行四方联合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同时应经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 确保吊篮的安全装置齐全,吊篮的安全锁为国家强制性检测标定,必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原生产厂家进行标定,并取得检测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 吊篮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工程规范要求
    1. 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1.1工程概况 
1.2编制依据
1.3 作业人员组织职责
1.4吊篮安装位置平面图  
1.5安全应急预案 
1.6安装、拆卸工艺流程与方法
2 、安装、拆卸人员的工作职责:
2.1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安装、拆卸为合格人员,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对安装、拆卸过程中安全负责;
2.2安装作业前,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安装作业人员在交底书上签字。在施工期间,交底书应留存备查。
2.3对所安装吊篮的质量安负有安全负责;
2.4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是经过专业检修合格的设备,安全锁在有效标定期限内;对有可见裂纹、锈蚀、变形的构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2.5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JGJ46-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气系统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该大于4Ω。
2.6每台吊篮必须配备一条安全大绳,吊篮安全大绳固定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上,并查看固定主体结构的强度。
2.7安装吊篮钢丝绳认真检查确认检查无锈蚀,无断股现象,方可安装。
2.8钢丝绳卡扣安装方法应按照GB5976-86《钢丝绳卡》规定安装,绳卡不低于3个,多增加一个绳卡用作钢丝绳安全检查弯,弯度高度不宜超过3-4cm绳卡的距离是钢丝绳的6-8倍。
2.9每台吊篮的两组悬挂机构之间安装距离由应不小于悬吊平台两点之间的间距,其误差不大于100mm。悬挂机构横梁安装水平差不应大于衡量长度的4%,严禁前低后高;
2.10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处
2.11 ZLP630型吊篮配重重量标准为900kg(36*25kg),ZLP800型吊篮配重重量为1000kg(40*25kg). 安装吊篮配重时应有重量标志、码放整齐、做好防挪移措施,确保符合吊篮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篮的配重重量。
2.12配重总数破损率不应超过10%,单块配重损坏不应超过体积的1∕20,有轻微破损配重要适当增加配重重量。配重钢筋断裂、破损严重的严禁使用。
2.13 吊篮的前后支架与女儿墙的高度相适应,当施工现场无法满足产品说明书规定安装条件,如果将横梁直接承担在女儿墙上,(须为剪力墙)不改变前梁的受力状态,应保证女儿墙足够的强度,适当增大女儿墙的受力面积。
2.14 当前梁安装高度超出标准安装高度时,应校验其前后支架、后立杆的稳定性,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抗倾覆力矩、结构强度和稳定性达到安全要求。
第四条 吊篮安装自检和验收
  1. 吊篮整机安装完毕且调试后,安装单位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表参见附录A表。
  2. 出租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出租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检查,并填写附录B表,由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3.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机构进行安装质量检测,检测结果通知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未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吊篮不应投入使用。
  4. 安装自检表、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等纳入设备档案。
    •    吊篮的使用
  1. 由总承包单位、出租单位联合进行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参见附录C,技术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
  2. 使用单位应对吊篮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有效性负责,使用单位组织操作人员学习吊篮安全操作规范,督促出租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3. 使用单位对操作人员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责任。并严格执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 吊篮内应2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挂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装置,安全带与安全绳通过锁绳器连接。锁绳器必须高挂低用。
第六条 各相关安全检查单位检查项目及标准
  1. 吊篮安全生产应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各相关单位安全检查应依据GB19155-2003《高处作业吊篮》、JGJ202-2010《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11《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项目
2.11 检查核验(第二条中2条)出租单位提供的资质、1)-4)项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5)—11)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查产品等资料,审核吊篮的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四方联合验收表等资料。
2.12检查核验吊篮出租单位安装质量是否有无第三方检测机构合格的检测报告,安全锁校验标识是否在标定期限内,有无安全锁校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2.13 吊篮的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限位顶板距离吊点80cm处;
2.14 吊篮的重锤是否安装齐全,重锤距离地面高度应10cm-20cm为宜;
2.15 吊篮配电箱紧急开关是否灵敏有效;吊篮平台内有无爆炸物或电焊机危险用品,检查吊篮平台内物料是否超载;
2.16 安全绳规格应符合GB-24543《坠落防护 安全绳》的规定,安全绳有无打结、断股现象的发生,安全绳与建筑物直角接触部位是否有防护措施。检查安全带的强度是否符合GB6095-2009《安全带》的规定。
2.17吊篮三级箱检查,吊篮三级箱应保证每台设备一机一闸,电源必须三项五线制、严格按照JGJ46《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
2.18吊篮电缆有无破损、裸露、老化情况,电缆与水泥或窗口直角接触部位处有无防护保护措施;
2.19吊篮悬挂机构主要构件腐蚀深度达到原构件的10%立即更换,检查受力构件变形情况。
2.20对前梁外伸长度超出标准悬挂支架上极限尺寸的非标准悬挂支架,应校验其强度,刚度和整体的稳定性;并模拟单边承受悬吊平台自重、额定荷载重量及钢丝绳自重工况,实测其相对空载工况的侧向变形增加值,其值不宜超过前梁伸出长度的1%;
2.21 有架空输电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做好风力较大时、或人工作业时吊篮钢丝绳做好固定防护措施,以免因刮风或人工操作时与输电线触电;
2.22 检查钢丝绳卡数量为四个,其中最后一个绳卡作为安全检查弯,绳卡的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安全检查弯的高度不宜超过3cm。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及各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单位,须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对于特殊的吊篮架设方式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可邀请吊篮行业专业委员会成员参加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