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029-8353 3012
152 4920 1112
联系我们
西安晶鑫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电话:029-83533012
联系人:于先生(经理)
移动电话:152 4920 1112
传真:029-83533012
Email:1163045182@qq.com
地 址: 西安市灞桥区半引路南段国际幸福城1幢1201
当前位置: 西安吊篮租赁 > 新闻中心 >

物料提升机安装与拆卸监理实施细则

人气: 发布于:2023-04-19 14:55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1.2 参建单位

1.2.1 设计单位:

1.2.2 勘察单位:

1.2.3 建设单位:

1.2.4 施工单位:

1.2.5 监理单位:

二、编制依据

2.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2 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2.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2.6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10 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11 国家现行规范与图集和行业标准及地方有关要求。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4.1 监理控制要点

4.1.1 审查有关资料

4.1.1.1 审查物料提升机分包单位(租贷)的资质和资格。

4.1.1.2 审查总包单位与物料提升机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

4.1.1.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1.1.4 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物料提升机施工组织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物料提升机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4.1.1.5 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

4.1.1.6 审核拆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1.1.7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1.2 物料提升机在安装、拆除中安全监理工作

4.1.2.1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单位和人员进行施工。

4.1.2.2 每次安装或拆除作业前,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按不同的工种和作业内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1.2.3 物料提升机的初次登记、安装告知、初次检测、使用登记、最大高度检测等资料和手续必须齐全。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导轨架、吊笼等金属结构,传动系统的齿轮、限速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应全数检查。

4.1.2.4 按规定对物料提升机安装施工进行旁站监理,核查安装手续及安装单位及人员资质,督促按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4.1.3 检查物料提升机安装前的准备情况

4.1.3.1 安装地点应具备能量足够的电源,并必须配备一个专供升降机用的电源箱每个吊笼均应由一开关控制,供电熔断器的电流不小于150A。

4.1.3.2 工地的专用电源箱应直接从工地变电室引入电源,距离不应超过20m。一般每个吊笼用一根大于25mm²×3+10mm²×2的铜线电缆连接,如距离过长应适当增加电缆的截面积。

4.1.3.3 应具备合适的超重设备及安装工具。

4.1.3.4 应具备运输和堆置升降机零件的道路及场地。

4.1.3.5 安装场地先要平整夯实,基础承载力务求均匀可靠,禁止在松土或沉陷不均匀的基础上安装,基础应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安装。安装场地范围,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浸泡基础。

4.1.3.6 根据安装需要,备好站台附件,如:过桥板、安全栏杆等。

4.1.3.7 物料提升机安装不得少于5人,其中电工1人,司机1人,安装工3人,均须持证上岗。

4.1.3.8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工地供电电源电压最大偏差为±5%,供电功率不小于电机总功率。

4.1.3.9 工地应当配备合适的漏电保护开关。

根据物料提升机装拆需要准备好以下机具:

4.1.4 具体安装步骤

备件,熟悉安装安全要求→升降机基础制作→底梁、护栏安装→吊笼的安装→上传动板的安装→导轨架的安装→附墙架安装→电缆导向装置的安排→安全限位的安装→试运行。

4.1.4.1 安装底架。

4.1.4.2 放置自升平台就位,使套架中心线与立柱的中心线重合。

4.1.4.3 将第一组立柱标准节放入套架内,下端与底架用螺栓连接。

4.1.4.4 将提升机滑轮置于安装好的两立柱顶端。

4.1.4.5 将吊杆安置于自升平台上。

4.1.4.6 利用卷扬机提升自升平台,直到台面与立柱顶面平齐,翻转自升卡板,使自升平台固定在两立柱上,取下提升滑轮置于平台上。

4.1.4.7 利用吊杆安装好第二组标准节,并将提升滑轮置于第二组标准节顶部。

4.1.4.8 重复步骤4.1.4.6提升平台。

4.1.4.9 安装好卷扬机。

4.1.4.10 放进吊笼,按总图所示穿好起升钢丝绳。此时门架升降机基本安装好了,以下步骤总主要是如何实现自升问题。

4.1.4.11 将第三组标准节送入吊笼,起升吊笼到接近极限高度利用吊杆先加高上面无起升绳的一个立柱后,再将另一标准节吊起,此时放下吊笼,使起钢丝绳放松,使门架内留出6m以上的钢丝绳余量,再将顶面钢丝绳从滑轮槽中取出,扣在平台的套架之外,此时再将吊起的标准节安到另一立柱上,将提升滑轮置于第三组标准节顶部,重复步骤4.1.4.8提升平台。

4.1.4.12 按13所述方法继续升高门架到规定的第一次使用高度,在相应的高度上,调好高度限位器后就可以正式投入使用了。

4.1.4.13 当门架的架设高度超过12米以后,应在第9米处设置第一道附着。以后每增加9米应设一道附着。

本工程在标准层每隔二层楼在外墙梁上设置一道附墙架,底部非标准层每层设置一道附墙架。

4.1.4.14 按总高度减3米调整极限限位装置,调整方法如下:

a、起升吊笼,使其接近于起升极限高度约0.3米。

b、调整钢丝绳长度,使吊锤恰好与吊笼撞块接触。

c、固定钢丝绳卡。

d、启动起升机构下放吊笼2米左右,停后再升,检查是否实现起升高度限位,此检查重复数次。

4.1.4.15 按步骤方法调整上限位装置。

4.1.5 安装技术措施

4.1.5.1 架设前应先检查杆件、配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虚焊或焊缝脱焊、裂缝、变形等,不准使用。

4.1.5.2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系安全带,配工具袋。

4.1.5.3 立柱兼作导轨架,为吊笼运行滚轮的轨道,其标准节接头处台阶偏差应小于1mm,安装时必须注意调整。

4.1.5.4 立柱全高的垂直度偏差应小于高度的千分之一。

4.1.5.5 各标准节间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用弹簧垫圈防松,并定期检查标准节紧固情况。

4.1.5.6 高空安装作业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门架下和立柱周围10m范围内应设置警戒和危险标志,禁止行人通过,以防物体跌落伤人。

4.1.5.7 雷雨天、雪天或风速超过13m/s的恶劣天气下禁止安装作业。

4.1.6 拆除

为了保证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必须制定拆卸方式,要有专人指挥的作业队伍进行拆卸,并要熟悉图纸,拆卸程序。

拆卸注意要点如下:

(1)在进行拆卸作业前,要先办理拆卸告知手续。

(2)安装拆除附壁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梯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能在拆除过程中,梯笼同时上下运行。

(3)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

(4)井架的拆除应从顶至下的顺序:外围安全网→天梁水平撑→立杆、附墙件→基础。

(5)井架拆除前应搭好拆除平台。拆除平台不应大于3节高度。

(6)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7)附墙件不得提前拆除,在拆除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

(8)拆除作业应在白天天气良好的时候进行。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9)拆除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装过程要求相同。

(10)拆除前作业下方10m范围内必须设置警戒,禁止行人通过。

(11)装拆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才作业。

(12)雷雨天、雪天或风速超过13m/s的恶劣天气下不能进行拆卸作业。

(13)严禁夜间进行拆卸作业。

(14)拆卸前必须进行一次限速器陨落试验。

4.1.7 使用和维护

4.1.7.1 物料提升机必须由取证后的专职司机操作,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高离地面半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灵敏性,确认正常,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4.1.7.2 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4.1.7.3 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近定进行设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不能带病运行。一般情况下,每月及暴雨后,需对架体基础,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楔体抱闸,所有销轴、滚动轮、紧固件、各种弹簧卷扬机、抱闸等易损件和关键部件及立柱倾斜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能带病运行。

4.1.7.4 在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梯笼降低底层,各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的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要专人监护。

4.1.7.5 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4.1.7.6 物料提升机吊篮载物升降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禁止带人运行。

4.2 监理控制措施

4.2.1 监理单位每日对现场进行安全巡视;

4.2.2 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2.3 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4.2.4 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立即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2.5 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包括:

(1)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单: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五、安全监理措施及工作方法

5.1 安全监理措施

5.1.1 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井字架和卷扬机技术性能、机械性能、安全知识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5.1.2 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台、井架、卷扬机和开关箱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作用。

5.1.3 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卷扬制动、升高限位、停层、防断绳、联络信号等十二项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是否完好。井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传动位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缆风绳或架体与结构拉结是否牢固,并空载试运行,确认正常,才可操作。

5.1.4 井架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使用对讲机时,防止多层信号干扰,信号不清不得开机,防止误操作。但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机信号,应立即执行。

5.1.5 吊笼堆料应均匀,零星物料应用载器放载,严禁超载、超高、超长,严禁载人上落。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架底。

5.1.6 操作时精神集中,不得离开岗位。在开机中,要密切注意平台口、通道口等处是否有装运工人员将头手伸入井架架体内或爬架或穿过吊笼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笼内未离开前,不准开机。

5.1.7 遇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作业。

5.1.8 发生故障或停电,必须采用按动卷扬机刹车吸铁慢速地将吊笼放因地面。

5.1.9 卷扬机放尽钢丝绳时必须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笼收卷钢丝绳应保持排列整齐。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5.1.10 井架上的平撑拉结、斜撑、缆风绳、各种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和标志等严禁随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内侧斜撑,应经工长批准。也不准连续拆除三个标准节内侧的斜撑。

5.1.11 井架三向外侧的安全网防护,必须随井架升高及时满挂。井架必须高于顶层作业层平台口6m~8m,确保吊笼升高的余位。

5.1.12 高速组合井架必须层层与建筑结构边梁附着,在无附着装置情况下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5.1.13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5.1.14 井架在运转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5.1.15 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5.1.16 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5.1.17 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5.2 监理工作方法

5.2.1 一般规定

(1)架体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附有该型号规格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副本及随机资料;

(2)安装拆卸前应有经过审批的技术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经过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拆卸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且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并接收过进场安全教育;

(4)安装、拆卸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设立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5)安装、拆卸作业中,应通过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稳定,架体自由高度不得超过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作业时严禁抛掷物件;

(6)架体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施工单位应根据物料提升机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对每台物料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2.2 地基

(1)升降机基础落在原状土(承载力160kPa)基础地坪上,浇筑基础厚度为450mm,C30混凝土,配双层加强钢筋网格,钢筋直径C12,网格间距200mm。

基础:长×宽×高尺寸为5.0m×3.5m×0.45m。

(2)物料提升机基础应该满足《SC100/100物料提升机使用说明书》中的各项要求,此外,还须符合当地的有关安全法规。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震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4)基础中应预埋安装物料提升机底座的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或设计计算。

(5)升降机基础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标准要求制作安装,预埋框必须用水平仪调平并与基础钢筋连接。

(6)防雷接地装置的埋设与主体结构的接地装置连通。

(7)预埋框四个基准点平整度(水平高差)≤L×1/1000(L为两点间的距离,单位为米)。

(8)只有当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并满足设计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9)基础验收资料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公司签字认可。

5.2.3 架体

(1)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用双螺帽固定;

(2)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3)物料提升机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0;

(4)架体搭设时,采用螺栓边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2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5)架体外侧除上、卸料口外须使用小网眼安全网防护,不得使用阻碍视线或增加风荷载的材料;

(6)架体应设立楼层表示标志牌,在架体外明显处应挂有标准样式的产品标牌;

(7)架体上不得挂设增加风荷载的物件;

(8)架体顶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9)架体与建筑物的连接(刚性连接),每层均连接;架体搭设与连接均与外脚手架断开;

5.2.4 附墙架和缆风缆绳、地锚

(1)架体的稳固:低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高架必须采用附墙架稳固;

(2)附墙架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设置,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3)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附着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超过距离和角度应有设计计算书;

(4)附墙架与建筑物及架体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体结构上(如立杆);

(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时,不少于1组,提升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面上对称设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7)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8)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并应经过计算。

当地锚无设计计算规定时,可采用脚手架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小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500m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的位置应满足缆风绳的设置要求,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必须是匹配的缆风绳,禁止使用钢筋。

5.2.5 进料口防护棚

进料口防护棚必须独立搭设,严禁利用架体做支撑搭设,顶部为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宽度不小于架体宽度,长度低架大于3米,高架大于5米。进料口应挂设警示和限载重量标示。

5.2.6 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单独设立,其设计和搭设承载能力应符合不小于300kg/m²要求,不得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与墙体拉接采用刚性连接;

(2)卸料平台两侧应设立两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板满铺并固定,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3)搭设高度超过30m,应采取可靠的斜荷措施,并有设计计算书;

(4)各斜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5.2.7 吊篮

(1)吊篮上料口必须装有安全门,吊篮安全门与吊篮停靠装置应采用联锁(吊篮安全门打开时,停靠装置强制动作),吊篮两侧应用高度不少于1米的安全档板防护,顶部应进行封闭;

(2)吊篮提升必须采用多根钢丝绳;

(3)吊篮颜色应与架体颜色区别,并醒目;

(4)架体内底部应设计缓冲装置。

5.2.8 安全限位

物料提升机低架应装有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器装置,装置应定形化;高架提升机除具有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应增设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位器。

5.2.9 平衡锤

平衡锤各组件安装应牢靠,锤的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米的防护围栏,其运行区域与建筑物及其设施间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5.2.10 钢丝绳

(1)提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大于等于7;

(2)提升钢丝绳不得用断股和断丝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3)钢丝绳绳卡要与钢丝绳匹配,不得少于三个,绳卡要一顺排例,不得正反交错,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U型环部分应卡在绳头一侧,压板放在受力绳的一侧;

(4)卷扬机卷筒缠绕绳最少不得少于3圈;

(5)钢丝绳应有过路保护并不得拖地,钢丝绳与其它保护装置间应有适当的操作距离。

5.2.11 滑轮

(1)滑轮的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最小弯曲半径,(低架)滑轮直径≥25d(d=钢丝绳直径),(高架)滑轮直径≥30d;

(2)滑轮上应装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3)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

(4)滑轮边缘不得破损缺口等现象;

(5)滑轮必须跟架体(或吊篮)刚性边接。

5.2.12 卷扬机

(1)卷扬机的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有金属制作的防护罩,周围要有围护措施;

(2)卷扬机应装有钢丝绳防滑脱装置;

(3)卷扬机操作距离应离卷扬机5米以上;

(4)卷扬机机械性能应良好,制动器灵敏、可靠。

5.2.13 电气

(1)物料提升机必须有专用电源开关箱和控制台,开关箱内应有隔离开关、漏电空气开关,控制台内主回路上应装有短路、失压、过电琉保护装置;

(2)控制台上应设带锁控制电源开关,并应设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3)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4)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5)物料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2.14 操作棚

(1)当操作人员露天作业时,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不得搭设于脚手架上或有危险的地方,操作棚应有防雨措施;

(2)操作棚的搭设应不影响操作的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顶部必须搭设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3)应保证棚内电气设备的安全及便于操作,且各物料提升机操作台之间信号互不干扰,操作员操作互不影响。

5.2.15 防雷

物料提升机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以外,20米高度以上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防雷装置。避雷针可采用长1~2mΦ12镀锌圆钢;引下线利用架体本身外,应再用Φ12及以上镀锌圆钢或10mm≥及以上铜芯电缆将避雷针与架体接地装置相连(或与建筑物防雷接工体相连)。

当采用导轨架作为避雷引下线防雷接地时:预埋两组镀锌扁铁3×40mm与地下一层楼板避雷主筋焊接在一起,上与物料提升机标准节斜杆焊接连接。

接地装置完成后,要用电阻表,测定电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5.2.16 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量化验收;

(2)验收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设计计算书;

(3)验收时应具备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装、拆卸、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应有单位技术部门物料提升机基础验收单;

(4)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成后应试运行,先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使用备案,且经过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且发放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2.17 使用管理

(1)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巡视记录;

(2)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班前检查和保养,确认各类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方能投入工作;

(3)操作人员操作时,信号不清或视线不明不得开机,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机和乘坐吊篮上下;

(5)装设摇臂把杆的物料提升机,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物料提升机在工作状态下,不得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否则应切断电源在醒目处挂设“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现场须有人监护;

(7)作业结束时应降下吊篮,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电箱,防止其他人员擅自启动提升机。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设计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现行规范和图集与地方文件通知等要求执行。